盛阳公司在对2010年1月1日至4月20日的上述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后 ,应调增原已编制的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金额( )万元 。 A.520B.579.60C.600D.640
B
解答[解析] 事项二 :2月20日注册会计师审计发现的会计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盛阳公司应编制的调整分录为 :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 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00 贷 :应收账款 11700000 借 :委托代销商品 800000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成本 8000000 借:应收账款 5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销售费用 (10000000×5‰)50000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资产减值损失 800000 贷 :存货跌价准备 800000 借 :递延所得税资产 (800000×25%)2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20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0000000-8000000-50000)×25%]4875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487500 借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856250 盈余公积 20625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62500 事项三 :2月20日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发现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存在会计差错 ,属于日后调整事项 。盛阳公司2009年底确认的合同收入=702/(1+17%)×50%=300(万元) ,合同成本=120(万元) ;根据审计意见 ,应确认的合同收入=702/(1+17%)×25% =150(万元) ,合同成本=(120+360)×25%=120(万元) 。应编制的调整分录为 : 借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收入 150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1500000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000-1500000)×17%]255000 贷 :工程结算 255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75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375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12500 盈余公积 112500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25000 该事项中,建造合同实际结算的款项为210.6万元 ,剔除增值税51万元(300×17%)后结算的收入款为159.6(210.6-51)万元 ,通过“工程结算”科目核算 ,故盛阳公司实际 (即错误的账务处理)计入“存货”项目的金额=300-159.6=140.4(万元) ,而正确的处理是计入“工程施工”150万元 ,“工程结算”185.1(210.6-25.5)万元,负差额不在存货项目列示,应体现在“预收款项”项目 。该事项应调减的“存货”项目的金额为140.4万元。 所以 ,应调增的“存货”项目金额=800-80-140.4=579.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