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介绍 :
医疗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而对就医患者造成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成都知名医疗纠纷律师——马晓敏律师来到我们法律快车律师访谈栏目组作客 ,有请马律师跟我们分享一起医疗纠纷案例——王某“宫外孕”医疗损害纠纷案获赔 。
访谈嘉宾 :
马晓敏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系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从事多年临床妇产科医务工作,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代理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纠纷,对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运输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纠纷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公司股权纠纷案件办理,积累了较多经验 ,对案件的疑难复杂点能准确把握 ,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
法律咨询 :138-0803-7507(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
访谈内容:
1 、法律快车网:
您好,马晓敏律师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来到我们法律快车律师访谈栏目组作客 ,各位观众朋友,大家好 !
马晓敏律师 :
大家好 ,我是来自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的马晓敏律师 ,很高兴在法律快车这个平台跟大家分享我的成功案例 。
2 、法律快车网:
马律师 ,今天您要跟我们分享一个怎么样的案例呢?有请介绍一下基本案情。
马晓敏律师:
本期分享的案例大概情况如下 :
2011年3月1日 ,王某因阴道不规则出血到被告成都市医院某就诊,该院在前后近一个月的时间 ,为患者检查、治疗,都未诊断其为“宫外孕”,导致其异位妊娠大出血 ,后到其它医院就诊,切除患侧输卵管的损害事实 。患者到该院进行协商 ,医院态度强硬 ,赔偿过低,只同意两万多赔偿 。
3 、法律快车网:
那么马律师,您作为王某的辩护律师 ,您接到当事人请求后是如何处理的呢?
马晓敏律师 :
我作为专业医疗律师介入 ,对于医院诊疗过错进行全面梳理,使主审法官对案件的专业医疗问题有个初步的认识,以此为基础 ,与医院进行相应沟通,使医院全面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此 ,从2、3万的赔偿金额,提高到后来的五万元 。
4 、法律快车网 :
马律师 ,本案的赔偿责任应该怎么归责?
马晓敏律师 :
“宫外孕”作为育龄期妇女常见及危险的异常妊娠,既不是不能预料 ,也不是不能诊断的病情。但是在前后一个月的诊疗期间 ,由于被告严重的不负责任 ,漏诊 、误诊、延误治疗行为介入,原告本可以得到保留输卵管的医疗效果 ,最终因医院过错延误诊治到后来不得已切除输卵管,更何况原告还是一个没有孩子的高龄未育女性 。原告认为造成原告右输卵管被切除及目前身体状况,完全是被告所造成 ,被告应当予以全部赔偿 。
5 、法律快车网 :
那么你是怎么圆满解决这次纠纷的呢?
马晓敏律师:
经过与医院协商,因赔偿金额无法统一 ,协商未果 ,提起诉讼至法院 ,在法院主持下,最终达成医疗过错鉴定之前的调解 ,赔偿患者5万元结案 ,达到了相对满意的效果。
6 、法律快车网 :
很感谢马律师的案例解析,那么您觉案件的成功之处在于哪些方面呢?
马晓敏律师 :
本案成功之处在于通过调解结案 ,解决纠纷的时间上也相对较快,避免了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的风险,较好地平复和补偿了患者受伤害的身心,达成了满意的效果,律师的专业、敬业精神 ,获得了当事人的肯定。
7 、法律快车网 :
好的 ,今天的访谈到尾声了,很感谢马律师的成功案例分享 ,也非常感谢大家收看马晓敏律师的专访,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我们下次见!
马晓敏律师 :
不客气 ,如有法律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8********,我们下次见 。
访谈总结 :
在证明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后 ,由法官判断医方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 :法律快车网原创(转载请说明出处)
http://www.lawtime.cn/interview/article/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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