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教育局
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与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高中 、镇(街)教管办、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
当前 ,正值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 ,为有效预防与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现将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与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绍市卫发[2009]39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当前季节特点 ,落实好相关制度和措施 ,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与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绍兴县教育局
2009年3月23日
绍兴市卫生局
文件
绍兴市教育局
绍市卫发〔2009〕3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与托幼机构春季
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学校和托幼机构是学生与幼儿学习、生活的聚集场所,容易发生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 。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流行季节,为有效预防与控制呼吸道传染病在学校 、托幼机构的发生和蔓延 ,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特对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市属各学校、托幼机构和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设立卫生保健机构 ,配备卫生保健人员 ,开展卫生防病工作 。当前要高度重视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加强协作 ,明确职责 ,强化督查 ,真正把各项预防控制措施落到实处,严防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和流行 。
二 、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提高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 ,主动开展春季呼吸道传染病搜索 。各医疗机构接诊有关病例要明确告知患者隔离时间 ,并及时报告疫情 ,传染病报告卡应详细填写患者人群分类 、现住址 、联系电话,要注明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
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落实晨 、午检制度 ,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簿 ,及时掌握学生生病和缺课动态 ,一旦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或症状相似的聚集性病例等 ,要在第一时间内向教育和卫生部门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防疫情蔓延 。各学校及托幼机构对呼吸道传染病病例要及时动员其隔离治疗,严把患病学生返校关。要抓好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对发现的漏种儿童,要采取有效方法 ,及时进行补种。学校医务人员和教师要提高对结核病的敏感性和发现病人的能力,及时发现可疑病人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切实将结核病的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三、开展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
各学校要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宣传防治流感、麻疹 、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科普知识 ,增强广大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 ,引导其养成“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搞好环境卫生,加强教学 、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 ,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近期要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一次自查 。
四 、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和指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学校春季传染病的监测预警 、疫情核实、现场调查处理及报告工作 。在发生免疫针对性传染病疫情及出现流行征兆的学校 ,要及时在学校适龄人群中规范开展相应疫苗的应急接种工作 。要加强对学校 、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学校卫生与传染病防控的监督检查力度,检查学校 、托幼机构相关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督促已有疫情发生的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00九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 :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控通知
抄送 :省卫生厅,省教育厅 ,市府办。
绍兴市卫生局办公室2009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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