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参加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义工分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区社区义工服务站建设方案的通知》(江海委函〔2010〕19号)的精神,实践社工+志工+义工”义工(志愿)服务工作模式,进一步培养专业社工人才,鼓励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意义
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的一项紧迫任务 。目前,全国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岗位急需培养大批具有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者。我市计划试点招募部分接受大专层次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可通过“选聘结合”的方式,进入社区居委会,成为专职社区工作者,从事动员社区资源 、服务人民群众、解决社区问题、推动社区发展的工作 。社会工作者也可以经政府批准,建立独立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 。可见,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将有较好的就业前景。
二、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办法
(一)推荐报考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江×区各义工分会、义工服务队负责人、志工、义工骨干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9:00-4月1日17:00。(网址:www.gd××x.com.cn)
2、××报名点缴费确认时间:2011年3月30日-4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点缴费确认地点:××市××区幸福路20-22号××市人事考试中心
4 、××报名点缴费方式:考生须携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1年6月11-12日
2、考试地点:主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
(四) 、收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财政厅粤价〔2008〕103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符合我区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缴费证明、准考证 、身份证到区义工联报销报务费(属于江海区范围内的团干、骨干义工、志工等) 。
(五)、报考条件、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提交材料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 。
(六)、联系电话: 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0750-3873700 江海区义工联:0750-3861970
共青团××市××区委员会××区义工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 、考试和提交材料等相关要求
一 、报考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 、报考条件
参加此项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 、社会救助 、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 、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
人员 。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
三、考试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科,考生须一次通过2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科,考生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
(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在考前提醒考生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其余4科(含中级2科、初级2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 、网上报名
(一)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与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后系统不再支持下载,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后果自负 。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
五 、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
2.本人有效身份证 、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
4.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
5.符合报考社会工作师条件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供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 、学历的真实性 、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 、无效资历 、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六 、考试具体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科目满分合格
6月11日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100 60
6月12日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 、中级)100 60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100 60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00 60
七、考试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 、教材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310室;邮政编码:100032;联系人姓名 、电话:向飞(010)66026806。
八 、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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