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客观评价工作绩效,把握每一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给予其与贡献相适应的激励,同时指导员工有效改进工作,保证营运与发展,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定期考核制度包括月度考核 、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及员工在行政人事部的组织下,每月进行月度绩效考评;高层管理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季度绩效考评;年终时全员进行全年度综合考评 。
第三条各级直接领导是绩效考核的执行者与推动者,行政人事部负责指导 、监督和提供专业方面的支持。最终考评人对考评成绩的公正性可提出疑义或修改意见 。
第四条定期考核按照职级管理权限进行 。董事长考核部门经理和员工;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直接考核员工。
第五条部门经理级及以下员工填写《月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于每月第1 个工作日前报行政人事部,按表列要求和程序考核 。月度考核结果为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副总级及以下员工填写《季度绩效考核表》(见附件)于每季度首月的第一个工作周前报行政人事部,按表列要求和程序进行考核,并接受主管领导的面谈。季度考核为浮动工资 、薪资职级调整以及岗位调整 、晋级的重要依据 。
第七条每年一季度内春节前完成对全员年度考核 。被考核人填写《年度综合考评表》(见附件),按表列要求和程序进行考核,并接受主管领导的面谈 。年度考核为薪资调整 、岗位调整 、职务调整、是否续聘及年度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
第八条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具体分为四档:
2 、绩效工资和奖金核定:
季度绩效工资和奖金按不同职级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具体标准如下表:
季度绩效考评成绩为A、B 等级者,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季度奖金按“奖金基数×考核分值/100”的额度计发。
季度绩效考评为C 者,只计发绩效工资,扣除季度奖金 。
季度绩效考评为D 者,绩效工资和季度奖金全部扣除 。
3 、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发放:
绩效工资和奖金的考核及发放以一个季度(3 个月)为时间段进行 。每季度末月最后一个工作周为季度绩效考核时间,下一季首月的前三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由行政人事部核定汇总考评成绩,逐级上报审批后,随下一季度首月的工资发放 。
4 、绩效考核结果的其他应用:
(1)绩效考核结果可提供有效信息给行政人事部作为设计实施员工学习与培训的参考,为员工提供与公司沟通交流的平台;
(2)历次绩效考核成绩优秀者可纳入公司人才库作为干部储备,成为公司管理层后备选拔对象;并在升职、晋级中予以重点考虑 。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
附件1-1: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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